信息时间:2026-08-04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药品挂网采购实施方案》(琼医保规〔2022〕285号)和《海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交易采购规则》(琼医保规〔2025〕18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价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挂网价格风险治理

(一)价格风险治理自查范围

挂网价格高于全国其他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的(具体见系统“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药品价格治理”第十七批)。

(二)价格风险治理时间及调整方式

1.调整时间。2026年8月12日前。

2.调整方式。登录海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药品价格治理”模块查看我省初步排查发现存在挂网价格高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最低价的药品目录,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模块的“信息变更”中提交价格调整申请。

相关企业须对已挂网药品认真开展价格自查,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动态调整挂网价格。

3.异议申诉。如企业异议,可通过“药品价格治理”模块

提交相关材料。联系电话:0898-66529803。

二、价格风险处置相关情形处置

药品生产企业在外省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未在30日内申报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调价的,按规定撤销药品挂网资格或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2026年8月4日

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