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服务领域 “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增效的要求,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我中心对药品挂网工作进行调整,实行常态化挂网,不再分批次开展。

企业可以随时提出药品新增挂网申请,完成标准化信息确认后,中心计算限价工作完成后填报拟挂网价格,即可完成挂网。我中心正进一步优化系统,后续新功能对应的操作手册将同步上传到平台。

当前已选择 “拟在津销售”的药品可在“标准化信息确认”页面进行标准化信息确认或提出异议,未显示标准化信息的产品请企业耐心等待及时关注页面数据更新,及时确认。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