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4-2)》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5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挂网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集中申报时间结束后,申报企业仍可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进行申报,未在集中申报时间申报的产品,在相关申报操作完成后,纳入下一批次挂网公示范围。
二、申报范围
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非中选产品。
三、申报要求和方式
(一)信息维护。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统一通过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完成企业资质和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维护方式及要求详见《新招采子系统耗材资质操作指引-【耗材生产企业】》(https://www.gdmede.com.cn/supportAndService/guide/detail?id=1876536656463400960)。
(二)价格信息申报。通过广东招采子系统“专项数据申报”-“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挂网申报”/“国家组织外周血管类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挂网申报”模块,完成价格信息申报及《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详见附件1,内容不得修改)提交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有关要求,非中选产品的挂网价格应不高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针对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设定的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具体高线标准详见附件2),超出该高线的产品将不予挂网。
(二)信息维护期间,请各申报企业及时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查看已提交送审产品的审核状态;如审核不通过,请及时根据“审核意见”重新维护后再次提交送审,直至对应产品的产品状态“生效中”。
(三)为避免影响后续采购工作,请各申报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信息申报工作,务必按照价格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申报。
(四)企业须对维护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信息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业务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1.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类医用耗材 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
2.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设定挂网价格高线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