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现场图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家医保局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先生、医保中心副主任赵欣女士,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副司长陈凯先生,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甘戈先生,国家疾控局传染病防控司二级巡视员翟廷宝先生,北京医保局副局长、DRG技术指导组组长颜冰女士,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执行院长、DIP技术指导组组长应亚珍女士,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办公室王国栋。
首先,请黄心宇司长简要介绍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的有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 黄心宇:
各位记者朋友,媒体同仁,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机制,也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9年启动按病组(DRG)付费国家试点,2020年启动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国家试点,2021年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改革扩面提质。经过三年试点和三年专项行动,按病种付费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全覆盖”,2025年按病种付费的人次已占医保出院总人次的91.8%。
从改革成效看,初步实现了医、保、患三方共赢的局面。一是患者个人负担有所减轻,2025年全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分别较2024年下降4.73%、0.94%,28个省份住院患者自负费用的绝对额下降;二是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构更加合理,2025年全国按病种付费病例发生的住院费用中药耗费用占比约37.49%,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22个省份的住院总费用呈现“药耗占比下降、医疗服务费用占比上升”的结构性变化;三是特例单议等机制有力保障了重症患者治疗和创新药耗、技术应用。特例单议机制目前已在全国普遍建立,2025年医疗机构申请特例单议病例267.4万例,审核通过232.4万例,通过率86.9%,结算医保基金约644.7亿元,例均医保基金支出约2.77万元。同时,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2025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3.59万亿元,总支出约3万亿元。
经过试点探索和全面扩面,当前按病种付费改革已进入提质增效阶段。近年来,我们持续完善按病种付费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根据改革实践和临床发展需要,动态调整DRG/DIP分组方案,持续推进技术标准更新迭代。继2019年的1.0版分组之后,2024年又发布2.0版分组方案,为提升工作规范性,2025年8月国家医保局制定了《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分组方案每两年进行动态调整。据此,我们随即开展3.0版分组方案调整工作。经过长达一年的意见收集、数据分析、专家论证和多轮征求意见,研究形成了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并予以正式发布。
工作中,我们持续加强与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等部门沟通协同,得到了医疗机构、行业学协会和许多临床专家的专业支持,实现了医保支付政策与医疗服务发展实际的更好衔接。在此也向指导、参与3.0版分组方案调整的各部门同志、各位专家、医疗机构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完善按病种付费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提高医保支付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高效、可负担的医药服务。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接下来,我和我的同事们非常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总台央广记者:
DRG/DIP分组方案是否已经建立了较稳定的动态调整机制,3.0版分组是如何产生的?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黄心宇先生回答。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 黄心宇:
DRG/DIP分组方案是医保按病种付费的重要技术基础。随着改革深入推进和临床技术不断发展,新药品、新耗材、新技术持续应用,疾病诊疗方式和医疗资源消耗也在发生变化。2.0版分组实施以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地方医保部门都陆续提出了一些完善分组的意见建议。为此,医保部门积极回应临床需求,按照分组方案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了3.0版分组方案的调整工作。
调整过程中,我们坚持以真实数据为基础,充分听取临床意见,严格履行技术论证和征求意见等程序,提高分组方案与临床实际的贴合度。
一是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在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和微信小程序上设立“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意见收集”专区,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多场医疗机构座谈交流活动等方式,广泛听取地方医保部门、医疗机构、行业学协会和临床专家意见,共收集各方意见约3.5万条。技术指导组对相关意见进行分类梳理,并结合实际数据逐项进行分析研究。
二是强化真实数据支撑。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收集医疗机构历史真实结算数据约10亿份,对不同疾病、不同诊疗方式的病例数量和资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测算,为明晰分组调整方向、验证调整效果提供数据基础。
三是深入开展临床论证。协调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商请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约270名专家开展临床论证,其中各专业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近70人。围绕临床诊疗规律、医疗技术发展和实际资源消耗等情况,充分听取临床专家意见建议,明确分组调整内容。
四是进行多轮技术和数据验证。两个技术指导组根据意见收集、数据分析和临床论证情况,对相关分组方案反复开展测算、验证和技术完善,并就形成的初步方案按程序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
通过以上工作,最终形成了此次发布的3.0版分组方案。整个调整过程充分考虑临床实际,坚持数据支撑和专业论证,进一步提高了分组方案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将为各地规范实施按病种付费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谢谢大家!
中国青年报记者:
这次3.0版分组中提出了基层病种DRG31个,DIP127个。我想请问,如何用好基层病种政策,更好提供基层病种相关服务?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陈凯先生回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副司长 陈凯: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出台14项举措,要求发挥医保功能,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其中就明确提出要制定出台基层病种。今年以来,我们和国家医保局加强工作协同,多次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基层意见,既考虑当前基层机构的服务能力,也着眼未来群众的现实需要,在国家层面上首次出台了基层病种,第一批基层病种包括DRG基层病组31个和DIP基层病种127个,主要以内科疾病为主。各地也会参考国家公布的基层病种,结合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本地的基层病种。基层病种确定后,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医保将在统筹地区内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的支持,引导更多患者优先到基层就医,更好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并重,加快推动基层病种落实落地。我想主要有三方面举措,首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十五五”时期,我们将实施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稳步推进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加强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设施设备条件。同时,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用于医务人员进修和培训,加快医学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在基层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其次,发挥制度优势,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对基层的带动帮扶。持续做好牵头医院的人员、技术、服务、管理等资源下沉,目前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已经派驻7万余名医务人员长期在基层服务,90%以上的医共体能够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结果互认,这些举措让更多的病种在基层就能够解决,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最后,守好安全底线,持续强化基层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规范化、同质化水平,更好的维护患者安全。
未来,我们也将和医保部门做好跟踪监测,适时优化完善基层病种,让更多的患者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优质、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谢谢。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对比按病种付费2.0版分组方案,3.0版分组方案有哪些变化,主要调整了哪些方面?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颜冰女士回答。
北京市医保局副局长、DRG技术指导组组长 颜冰:
谢谢您的提问。
与2.0版相比,3.0版分组方案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变化。
一是分组更加精细化。ADRG核心分组从2.0版的409组增加到492组,DRG细分组从634组增加到825组。这好比把原来装在一个“大篮子”里的病例,按照更细致的标准拆分到了不同的“小篮子”里,更加贴合临床实际,这也是临床专家最关注的地方。如康复学科新增4个组、疼痛学科新增2个组;介入治疗等操作新增33个分组;此外还新增了高难度联合手术分组;单双侧手术进行细分;血液肿瘤从实体肿瘤中细分出来单独成组等。
二是更加重视“一老一小”特殊群体。3.0版针对小于6岁和大于等于70岁的病例进行了细分,占全部DRG组的十分之一左右,无痛分娩也有了3个独立的分组,此举是对“一老一小”重点群体健康需求的积极回应,也是支持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三是对创新技术的支持更加明确。3.0版针对机器人辅助手术进行细分,机器人手术本身耗材贵,技术难度高,单独成组精准匹配其高价值和高技术难度,为技术创新和应用提供了清晰、正向的支付预期。
四是入组逻辑进一步优化。如大家非常关注的“呼吸机使用持续96小时以上”这个重症操作,以前只要填了这个操作就会进入先期分组支付更高费用,3.0版调整为只有主要手术填写才会进先期分组;再如HIV相关疾病和操作,在2.0版中,只要填了相关诊断就会进入HIV病组,3.0版调整为只有主要诊断填写才会入组,这个变化更加贴合临床实际。
五是精简合并症和并发症清单。3. 0版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的数量比2.0版减少了近3000个,一般合并症和并发症的数量减少了1500多个,如“幻听”、“幻觉”,从严重合并症调整到一般合并症;“便秘”、“牙龈增生”从一般合并症中调出。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剔除一些对资源消耗影响较小的轻症,或者与本次住院无关的慢病,只有真正消耗了大量医疗资源的合并症并发症才算数,简单说分层框架没变,但是触发分层的条件调整了。
以上变化,总结起来就是:导向更清晰,分组更精细,标准更匹配临床实际。我们对新方案落地实施充满信心与期待。谢谢大家!
健康报记者:
我们关注到3.0版分组中对传染性疾病的相关分组进行了调整,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翟廷宝先生回答。
国家疾控局传染病防控司二级巡视员 翟廷宝:
感谢您的提问!
规范传染病患者治疗,对减轻患者病痛、做好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疾控局高度重视此次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调整工作,与国家医保局密切协同,立足传染病临床诊疗实际以及医疗资源消耗水平等,对传染性疾病进行优化调整,使之更加贴近传染性疾病临床实际,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合理配置资源。
此次传染性疾病的优化调整,聚焦重大传染病入组逻辑、重点病种精细分组以及病组内涵校准等内容。以DRG为例,3.0版分组优化在艾滋病病例入组逻辑方面,将原来诊断中只要包含艾滋病均进入艾滋病组,调整为按照本次主要诊断入组结算,这样既符合临床实际,也有利于减轻患者和医疗机构负担。同时细化了重点传染性疾病病种分组,将呼吸系统结核耐药组与非耐药组、百日咳及急性支气管炎组、肺外结核组、侵袭性真菌病组、非结核分枝杆菌肺病和其他感染性或寄生虫性疾病组等5个组进行拆分、单独成组。举两个例子,一个是耐药结核和普通结核在治疗费用上存在明显差异。耐药结核单独成组后,能够真实体现耐药状态带来的治疗难度与费用差异,有利于提升耐药结核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有效性。另一个是百日咳单独成组后,更能体现发病人群特点和临床治疗、后期康复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对患者,特别是儿童患者开展规范化治疗,降低感染风险。此外,在支付政策方面,明确地方医保部门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功能定位、医疗水平、专科特色等因素,合理设置系数,促进因病施治,推进分级诊疗。
下一步,国家疾控局将持续会同国家医保局,扎实推进3.0版方案的落地实施。我们也相信,随着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入,病种分组方案持续优化,医保政策将在支持传染病治疗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我们了解到DIP3.0版分组与2.0版相比,病种数量减少很多,想问一下这个变化的原因是什么,有哪些考虑?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应亚珍女士回答。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执行院长、DIP技术指导组组长 应亚珍:
谢谢您的提问。DIP3.0版国家病种库包含的核心病种由2.0版的9520组调整到5125组,确实减少接近一半,但覆盖的病例数反而从92%提高到了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于对病种数据的持续观察分析、地方改革经验积累、临床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治疗操作变化等,以临床特征相似和资源消耗相近为原则,对部分主诊、部分手术操作进行了合并。这次3.0版分组的总体考虑包括:
首先是制定先期分组。将器官移植、呼吸循环支持、低出生体重儿等资源消耗高、临床特征显著且对分组效能影响较大的病例实行先期分组,增强整个分组体系的稳定性。
其次是宜粗则粗做“并项”。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诊断归类,对部分病例以主要诊断收敛。从四位码亚目归类为三位码类目,合并成组,这一变化对病种数量的影响比较大;二是对联合手术操作进行合并后成组;三是对诊疗路径相似、资源消耗相近的病种归并成“等支付病种”,拉大组间差异。通过并项形成的病种数是1725个,涉及2.0版6000多个病种。
当然,由于疾病的复杂性、临床治疗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也不是一味进行归并,我们还用“诊断辅助细分”实现“宜细则细”。对于主要诊断相同,但因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式不同等因素导致资源消耗差异较大的病例,通过其他诊断进行细分。例如,对恶性肿瘤、烧伤、结核病等重点病种,结合疾病具体情况,依据辅助诊断进一步细分。此外,我们还增加了如“开放性机器人援助操作”等医疗新技术应用相关的病种。
综上,DIP3.0版在保持按“主要诊断+主要操作”分组这一基本规则不变的基础上,做了结构性调整。结果来看,分组流程更加清晰,病种颗粒度更加契合临床实际,分组效能更高,对编码行为正向引导作用更好,与DRG分组技术融合发展的导向得到体现,对DIP地方病种库建设的指导意义更强,为DIP支付更加科学、精准奠定了基础。
我们技术指导组将继续按照国家医保局的工作任务部署、“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持续优化DIP这一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支付方式。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和提供宝贵的意见建议。
谢谢大家。
财经杂志记者:
我们关注到,大批临床专家参与了次3.0版分组的技术指导工作,请问专家们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在分组调整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甘戈先生回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 甘戈:
感谢您对医疗专家参与3.0版分组方案调整工作的关心。让临床专家充分参与,把一线经验和专业判断带进来,是提高分组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一项具体实践。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为此次分组方案调整提供技术支持,主要做了三项工作。
一是会同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协调有代表性的专家参与分组调整论证。推荐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能力突出的专家,涵盖临床医疗、医院医保管理、病案管理、统计信息、卫生经济、医院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形成了多学科、多领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据统计,在这些专家中,担任中华医学会和中华口腔医学会各专业分会常委以上的超过半数,也是大家所讲的行业“大咖”。另外,我们还专门邀请了一些优秀的青年专家,多层次地为高质量开展论证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组织专家认真收集整理临床意见。我们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来自医疗机构管理者和临床一线专家的意见建议,立足薄弱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发展实际,重点梳理2.0版分组运行中临床一线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形成有针对性的调整建议,并及时向医保部门反馈。
三是强化论证工作的组织协调。我们积极做好临床专家参与论证的协调组织和服务保障,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配合高效。临床论证专家对调整工作高度重视,论证过程中认真履职、充分发表意见,圆满完成了各项论证任务。
总的来看,临床专家的参与为提升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提供了技术支撑,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国家医保局,收集临床反馈问题,完善专家参与机制,推动分组方案更加科学、更加符合临床实际。在此,也向参与3.0版分组调整的专家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谢谢大家!
《中国医院院长》杂志记者:
医疗机构非常关心医保基金结算清算工作,目前DRG/DIP结算清算工作进展如何,结算清算如何向定点医疗机构赋能?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赵欣女士回答。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 赵欣: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确实是医疗机构最关心的事,也是我们医保部门一直在下力气推进的重点任务。
近两年,我们持续推进结算清算提质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赋能了医疗机构发展。
一是即时结算成效显著。2025年以来我们加快推进即时结算改革,通过实施预付制度,增加拨付频次,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力争实现“先付钱”“快付钱”。2026年,全国已有339个统筹地区预付医保基金927亿元。结算周期逐步从过去医药机构申报后30个工作日,压缩至申报后20个工作日以内,有些地区还实现“次日拨”。据初步统计,今年前7个月,全国医保部门共拨付医药机构即时结算资金9457.31亿元,占本地月结算资金的95.51%;覆盖定点医药机构75.22万家,占定点医药机构的90.17%。即时结算年度目标,即2026年底前实现即时结算资金占本地医保基金月结算资金的80%以上,开通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占比达到80%以上的目标提前完成。
二是基金清算效率取得突破性进展。近年来,医保基金清算持续提速,尤其是2025年底启动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不断优化清算流程,大幅缩短清算周期。上年度基金清算完成时间从2023年的9月份以后,逐年提速,今年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在5月27日全面完成2025年度基金清算。其中,近四成统筹地区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清算。7个省份全省在3月底前完成清算。
三是资金拨付结构持续优化。通过加大日常结算拨付、压减年度清算、探索季度清算,有效缩短了医药机构资金回笼时间。2025年度,向定点医药机构拨付医保基金2.74万亿元,其中年度清算仅0.14万亿元,占全年基金拨付的5.3%,与三年前相比下降近3个百分点,表明大量医保基金在平时已拨给定点医药机构,资金拨付效率大大提升。
四是积极探索季度清算等创新模式。近年来,部分统筹地区陆续启动探索季度清算,到2026年一季度,全国已有47个统筹地区开展季度清算,还有58个统筹地区计划年内启动。医保结算模式从传统的“月度结算、年度清算”向“即时结算、季度清算”转型升级,基金拨付节奏更加均匀,定点医药机构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得到缓解。同时,我们也推动医保与医药机构之间建立更加常态化的对账沟通机制,让清算管理从“年末算总账”走向“过程精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结算清算改革,持续扩大即时结算覆盖面,继续推进清算提质增效,明年4月底前完成清算,2028年实现全国所有统筹地区3月底前完成清算,更好为群众减轻就医负担,更好助力医药机构运营发展,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记者:
《关于印发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的通知》对病种支付标准测算、结余留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具体考虑有哪些?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黄心宇先生回答。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 黄心宇:
病种支付标准是医保部门依据病种分组结果,以历史医疗费用为基础测算形成的,是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该病种住院服务费用的标准。科学合理的支付标准能够体现医疗机构真实资源消耗水平,稳定医疗机构预期,方便开展成本管控、科室运营等管理。病种结余资金是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标准与医疗机构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间的差额。因此,病种结余留用与病种支付标准是直接相关的。
根据医疗机构和地方医保部门反映的意见建议,《通知》中对支付标准和结余留用做了明确要求。
一方面,我们提出要更加科学合理地测算病种支付标准。在完善病种付费总额管理基础上,结合医疗机构三年真实结算数据做好病种权重、费率的测算,原则上按前三年数据1:2:7的比例进行测算。各地要根据医保基金运行、疾病谱变化、本地历史医疗数据以及医疗技术创新发展方向,综合考虑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目录变化等因素,合理测算确定病种支付标准,使病种支付标准更加贴近临床实际。同时根据医疗机构反映的意见建议,明确在测算病种支付标准时,可结合医疗机构等级、专科特色、落实医保领域相关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医疗机构调节系数,使医保支付水平与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更加契合。此外,对实行浮动费率的地区,鼓励探索向弹性费率转型,通过固定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避免费率“完全浮动”影响医疗机构对基金的支付预期。
另一方面,我们提出更加规范病种结余留用管理。结余留用机制是按病种付费的核心机制,也是基础性机制,是调动医疗机构主动参与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抓手。医疗机构通过规范医疗行为使实际发生的消耗低于病种支付标准,产生的病种结余资金,各地医保部门应按程序以一定比例留用给医疗机构。具体留用比例和方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医疗服务提供情况等确定。国家医保局也将加强对地方指导,不断完善相关政策,通过结余留用机制激励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实现医保医疗相向而行。
这里,我也想补充说明一下,病种支付标准是医保部门根据客观发生的历史费用、基于患者群体数据形成的病种费用“均值”,支付方式改革不是医保的“控费”手段和目的,也不可能要求每一个病例发生的费用都不超过支付标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时,也不要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简单粗暴地将“超支付标准”的部分让医生承担,从而影响正常诊疗行为,损害参保患者的正当利益。希望广大医疗机构能够和医保部门携手并肩,将病种付费作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运行质效的工具和手段,实现医保、医疗高质量发展。
总台央视记者:
特例单议机制作为按病种付费的重要配套措施,对医院收治疑难危重病例有很好的补充作用。这次3.0版分组的通知中对特例单议有哪些新要求呢?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赵欣女士回答。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 赵欣:
感谢您的提问。特例单议是按病种付费的重要配套机制,重点支持医疗机构使用新药耗新技术、收治疑难复杂重症,由医疗机构自主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经专家审核评议后,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合理补偿。特例单议有效打消了医疗机构收治危急重症病例、使用创新药耗的顾虑,让群众看病就医更踏实、更有保障。
3.0版分组通知在2.0版的基础上,针对实际运行中各地评审周期长短不一、信息化支撑不足、医疗机构之间比例“一刀切”等问题,提出了更为精细化的要求。
一是在申报比例上实行统筹管理、差异对待,避免简单平摊。根据《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0版分组方案并做好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DRG付费的统筹地区特例单议数量不超过DRG出院总病例的5%;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特例单议数量进行适度调整优化,2027年起可不超过DIP出院总病例的1%。《通知》中还明确了特例单议数量和比例原则上以统筹地区为单位使用,避免简单平摊到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类型及功能定位等实施差异化管理,让真正有需求的医疗机构获得更加充足的申报空间。
二是在评审频次上全面提速,实现常态化运行。为了让疑难重症病例能够及时获得合理补偿,各地结合自身管理实际积极探索提高评审效率。2025年度,有49个统筹地区按月申报评审,299个统筹地区按季度开展。《通知》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各地要推行按季度或按月开展特例单议评审,切实保障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的积极性与合理性。
三是在审核方式上依托信息化手段,鼓励线上双盲评审、公开透明。2025年,全国有179个统筹地区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开展线上评审。《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信息化手段作用,提高病例审核效率,鼓励应用线上双盲评审功能模块,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申报、审核和结算清算结果,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公开透明,接受医疗机构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通知》要求,加快推动特例单议全面线上评审,持续优化评审流程、压缩评审周期,助推清算提速,让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真正“敢治、能治、安心治”。谢谢!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国栋: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