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139号)要求,为消除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规范药品网采行为,现就确认挂网价格一览表相应药品价格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价范围

目前我省挂网、同医保码“一览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有效挂网价”低于我省限价的药品。

二、确价时间及流程

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8月17日至21日登录药品集中招标系统“药品一览表价格确认—一览表价格确认”查询、确认价格并上传相关材料。

三、确价标准

本轮将同医保码药品除安徽挂网价外的“全国最低有效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价”低于我省限价的药价统一纳入“一览表价格”供相关企业确认。请相关企业务必在确价时限内完成价格确认工作、上传《相关药品挂网价整改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确认的“一览表价格”后期纳入相应药品限价体系,与安徽省原省级限价比较后取低值作为该药品最新的安徽限价。

(二)对于逾期不进行确价操作的药品,其“一览表价格”自动纳入该药品限价体系。

(三)对于不同意确价的药品,企业须一并上传《相关药品挂网价整改承诺书》及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价格来源省份官网截图、公告等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对于同一药品连续两次相同限价均不同意确价的,该价格自动纳入相应药品限价体系。

(四)企业申报行为纳入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五)今后我省将以每月两次的频率定期开展全国最低有效药品挂网价确认及联动工作,请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平台通知、做好确价及药品价格溯源规整工作。

 (六)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相关药品挂网价整改承诺书.doc

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