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挂网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黑医保规〔202516号)中“遇外省价格低于我省挂网价格,企业承诺30日内在我省平台申报自主降价,省际间价格联动时,口服制剂最小零售包装单位价格差异在5%5元以内的,注射剂以及其他剂型最小制剂单位价格整数位及小数点后第1位均相同的,可视为价格一致,可不强制要求向下联动”“挂网药品及集采中选药品在全国其他省级平台出现新的有效挂网价格或中选价低于我省价格,企业未在30日内申请调整的,经核实后暂停半年交易,暂停期满后企业整改可申请恢复交易。”的工作要求。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增加外省价格比较记录功能,系统将根据全国挂网一览表价格(活跃区),按医保编码自动比对我省药品与外省挂网价格,抓取外省低价数据并留存比对记录,同步向对应企业弹窗预警提醒。相关企业需及时将药品价格降至合理价位,30日内未降价的药品,将被系统自动暂停,暂停期限180天,暂停期内,药品不得申请降价及恢复挂网,暂停期满降价整改后可申请恢复挂网。

如其他省份一览表价格或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相应省份对一览表进行更正。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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