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就开展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内挂网药品价格联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动范围
招采子系统中挂网价格高于其他省份,存在省际差异的挂网药品。
二、联动要求
(一)调整时间
挂网药品在全国其他省级平台出现新的最低有效挂网价(按最小制剂单位)且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企业应在30日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请调整。未及时调整的,现要求2026年8月28日前申请调整。
(二)调整标准
同厂牌同种药品在招采子系统的挂网价格,不超过已挂网省份挂网价格或已挂网省份其他剂型、规格、包装挂网价格按《药品差比价规则》换算的结果。
(三)调整方式
1.阳光挂网目录药品
登录招采子系统(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login) - 药品采购管理 - 挂网价格动态调整 - 挂网价格下调(价格联动)
2.集采挂网目录药品
自拟调价申请(需明确药品医保代码及调整价格,并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邮箱sdggzyjyeb@shandong.cn
三、相关情形处置
对未按要求联动最新全国省级平台挂网低价的药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咨询电话:0531-51778919(工作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