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6〕105号)和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字〔2026〕54巴彦淖尔市依托招采子系统数据结合医疗机构评价情况2026 年上半年全市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配送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对配送到位率、三日配送率、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数据质量、集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机构满意度等指标进行测算评价,计算得出配送企业综合得分同时梳理统计2026年上半年无配送记录的企业,取消其在巴彦淖尔市的配送资格。现将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2026年上半年开展网上交易配送企业考核结果

2026年上半年,在巴彦淖尔市开通配送权限满3个月的药品配送企业共209家。其中:67家药品配送企业参与网上交易考核结果为优秀54家,合格13家,不合格0家(详见附件1)。

2026年上半年,在巴彦淖尔市开通配送权限满3个月的耗材配送企业共815家。其中:254家药品配送企业参与网上交易考核结果为优秀200家,合格44家,不合格10家(详见附件2)

(二)2026年上半年无网上配送交易记录的配送企业情况

2026年上半年,在巴彦淖尔市开通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资格满3个月未在我开展配送业务的药品配送企业142家(详见附件3),耗材配送企业561家(详见附件4),对于上述企业,暂停在巴彦淖尔市的配送资格。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4周一94周五

三、考核结果应用和相关要求

(一)对考核优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标注为绿色优秀企业要再接再厉,持续提升配送服务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对考核合格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标注为黄色。合格企业要以优秀企业为标杆对标找差,迅速开展自查整改,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内部配送管理,切实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物资供应。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标注为红色公示期结束后,向相关企业下发《配送企业履约提醒函》,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报送至邮箱byneybjyck@163.com。在发送履约提醒函次月再次对配送情况进行考核,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巴彦淖尔市的配送资格直至整改完成);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自取消资格当日起,一年内不得参本地区配送企业遴选报名。

(四)公示期间接受申诉。相关企业对公布的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附件5,报至指定邮箱byneybjyck@163.com。联系电话:0478-8929522。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经复核申诉确定考核结果有误的,予以更正。

                             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