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要求,我省将于2026年9月1日统一调整在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内挂网全部药品的基本药物属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相关企业对照目录认真核查本企业挂网药品的基药标识信息,如对本企业的基药标识信息有异议,请登录招采子系统(药品采购管理 - 药品挂网信息管理 -药品挂网信息调整)发起调整申请;如对其他企业的基药标识信息有异议,可通过邮件形式(sdggzyjyeb@shandong.cn)进行反馈。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