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818日至820

二、拟挂网公示

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企业申投诉,申投诉事项选择“中药配方颗粒(20268)”,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公示无异议的药品,按照公示价格在我省药采平台执行。

附件:1.符合挂网条件的配方颗粒表

      2.不符合挂网条件的配方颗粒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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