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品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2号)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对部分挂网价格高于广西社会药店零售价格集中区间和网络“即时达”价格集中区间1.3倍的药品进行价格治理,现就治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治理结果
经核查,本次涉及19家企业21个产品,其中有3家企业3个药品已主动调价至合理范围,经研究决定对该3个药品保持正常挂网;有1个药品企业申请暂停挂网,有7个药品企业提出申诉但理由不成立,有10个药品企业未申诉,经研究决定对该16家企业18个药品均采取暂停挂网资格处理。(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对相关药品进行暂停挂网处理。企业如需恢复挂网,可在价格治理专区调整挂网价格,按《药品挂网状态、价格变更办事指南》办理。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店零售价格或互联网售药平台“即时达”价格有异议的,可电话咨询0771-3300656。
(三)如有其他异议,可通过招采子系统“价格治理专项申诉”提出,咨询电话0771-3300612。
附件:部分明显高于市场零售价的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结果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