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采协议期满药品调整挂网目录类型的通知
晋药招〔2026〕124号
各相关药品企业: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及相关工作要求,集采协议期满药品将按照直接挂网目录进行管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当前挂网国家或省际联盟集采中选目录中,集采协议期满的全部药品。
二、工作安排:
当前平台集采协议期满挂网药品保留原集采中选价,调入直接挂网目录管理。企业通过平台对本企业产品的挂网价格及目录类型进行确认。
三、工作流程:
(一)相关药品企业登录我省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目录治理—集采到期转入直接挂网确认菜单”,进行确认操作。
(二)点击“确认”的药品调入直接挂网目录;点击“不确认”的药品取消挂网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平台操作的,视为确认调入直接挂网目录。
(三)确认工作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至8月26日。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