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按照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6-1),现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开展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构范围
参与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其中部分医疗机构没有需要进行分量的品种,无需进行分量操作,其余医疗机构均需完成分量操作。
二、分量流程
对部分品种填报需求量应分未分的部分,医疗机构在有带量中选企业中进行分配。带量比例为0的中选企业不属于此次分量范围,不能被分配采购量,在分量界面中为灰色底色。在投标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企业名称旁有相应标注。
(一)基础数据计算。联采办已根据各中选企业的填报需求量和中选价格对应的带量比例计算得到企业各供应品规已获得的约定采购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在系统中“初始约定采购量”列展示),就此计算每品规的待分配量。对于中选企业有医疗机构报量但未在供应清单的品规,联采办已根据各品规是否为临床必备和基药规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其报量进行计算处理。
(二)医疗机构分量。医疗机构仅需在“分配量”填写整数值,“待分配量”“厂牌约定采购量”数值会自动变化,当“待分配量”为0时代表该品种的采购量已分配完毕,此时“厂牌约定采购量”为该厂牌的总约定采购量。以医联体为单位报量的,医联体成员无需单独分量,由牵头医疗机构统一进行分量。当所有品种采购量分配完毕后,医疗机构可在“提交并查看分量结果”界面中提交分量结果并查看本机构当前的品种约定采购量情况。医联体成员可在“医联体分量结果查看”界面查看所在医联体当前的品种约定采购量情况。数据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可修改。若医疗机构确需修改的,可联系本省医保部门退回已提交数据,修改后重新提交。
(三)中选企业带量封顶。医疗机构分量完成后,若有企业获得的约定采购量超过该品种全国填报需求量的50%,系统自动将该企业涉及的各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等比例压缩至该品种全国填报需求量的50%。曲马多注射剂、艾司唑仑口服常释剂型、吡仑帕奈口服常释剂型3个品种,中选企业获得的约定采购量如超过企业自身2026年度批准生产计划量的90%,将等比例压缩至计划量的90%。
三、操作方式
本次约定量确认工作采用线上操作方式进行,使用第12批集采报量的账号及密码登录国采平台(网址:https://pub.smpaa.cn/blxt/)选择左侧“约定采购量管理”菜单进行操作,操作手册和培训视频可在操作界面右上角“操作文档”下载,若密码有误可联系辖区医疗保障部门重置密码。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于即日起至2026年9月4日(周五)中午12时前完成数据填报确认并提交。
五、工作要求
各区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畅通与医疗机构沟通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布对外咨询电话,做好操作指导,对于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市医保局;密切关注约定采购量确认进度,对于提交确认结果缓慢的医疗机构及时提醒,确保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确认工作。
特此通知。
项目期间市级咨询电话:010-55528871
工作日 09:00-11:30
14:00-17:00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8日